您好,请问一下,我在一家火锅店里上班四个多月了,这个月满了下个月我有事不做了,我提前八天就给老板提出口头辞职报告,可老板要我提交书面报告,而且要等一个月才能走,在交了辞职报告开始一个月不享受任何待遇,比如没有假,没有提成,没有开瓶费等等,老板说如果我不写辞职报告,一分钱也不给我,,我到店里上班没有和店里签订任何合同和协议,也没办理入职手读。请问我该怎么办?是不是走了真的就一分钱也得不到了?
2024-12-01 09:25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处理您的情况。 提供证据证明您在工作期间未与公司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或协议。 保留与公司相关的所有沟通记录,包括口头通知、电子邮件或短信等。 尝试与公司管理层协商解决方式,例如可能需要提供额外的工作时间以弥补离职造成的损失。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问题。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并不能替代专业的法律意见。如果您面临类似的情况,请及时寻求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律师事务所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