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我3个月的工资,我离职的事情也一直敷衍我。我现在可以立刻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吗?需不需要用书面形式通知他?如果要求补偿大概可以补偿我多少?
2024-12-12 23:27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因此,您需要先与公司进行协商,了解是否需要立即解除合同以及如何处理相关事宜。 关于补偿金额的问题,这取决于您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年限、职位级别等因素。如果您决定立即解除合同,建议您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以便双方能够就补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