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一下,我入职的时候公司老板跟我说的实习期工资是二千八,然后没过多久说的现在在学习期间工资就是二千六,到发工资的时候又说现在学习期都是两千。老板说的实习期是三个月,工作良好拿了证书就可以转正了,当时去的时候聘的制单员跟我说偶尔要出勤让我考个从业资格证,自费考证,实习的时候每天跟着司机搬运货物,每天凌晨起来,半夜回家,工作了三个月并未给我签劳动合同,并且很多时候工作时间超过八小时,工作到凌晨十二点还让我凌晨四点去送货,我想问问这个怎么办,现在已辞职,本月工作十九天本来转正的,却说我这个月没做满工资按原来两千的发,我没有同意,可以仲裁吗
2024-08-18 01:42首先,您有权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视为未签订劳动合同。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您可以主张每月两倍的工资作为补偿。 其次,关于您的加班情况和工作条件,如果确实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如长时间工作导致身体不适或影响健康,或者工作安排不合理导致休息权利受到侵害等,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依法处理。 最后,如果您认为自己已经离职但尚未完全结束工作关系,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仲裁过程中,您可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以及公司的违法行为。同时,注意保留好相关的书面证据和录音录像资料,以便在仲裁时使用。 总之,在处理类似纠纷时,建议您采取合法合规的方式解决争议,以保护自身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