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关于个体工商户职工非因工死亡赔偿标准
2025-06-06 21:3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对于个体工商户的职工非因工死亡的赔偿标准,应当依据以下原则确定。 一、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伤害或死亡时,用人单位应依法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二、如果该劳动者是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并且经认定为工伤的,其家属有权要求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该劳动者不是因为工作原因受伤,而是由于其他原因导致死亡,如交通事故等,则其家属无权要求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三、如果该劳动者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而死亡的,其家属有权要求获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费等法定补偿。 四、如果该劳动者是在工作时间以外发生的事故中死亡的,其家属有权要求获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费等法定补偿。 五、如果该劳动者是因为自身健康状况不良而死亡的,其家属无权要求获得任何补偿。 六、如果该劳动者是在工作中遭受了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而导致死亡的,其家属有权要求获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费等法定补偿。 综上所述,个体工商户的职工非因工死亡的赔偿标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以确保公平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