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延期发放2月份工资,说可能延期到4月15日,我3月14日已经提出离职,3月底需要回老家处理事情,如果我3月底不到一月走人,公司有权利扣除我2月份和3月份工资吗
2025-06-06 19:56在您的情况下,您于3月14日已经正式提交了离职申请,并且明确表示会在3月底回到家中处理事务。在这种情况下,除非公司能够证明您的离开是出于个人原因(如生病或家庭紧急情况),否则他们没有权利扣留您的2月份和3月份的工资。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员工有权获得他们在工作期间应得的所有报酬,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津贴等。如果您在3月14日之前就已经提出了离职并确认会返回家中处理事务,那么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工资直到您离开为止。 此外,即使公司声称可能延期至4月15日发放工资,这也不应该成为他们不支付您工资的理由。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即使公司无法按时支付工资,也必须确保员工得到至少部分的薪酬,直至他们的劳动关系结束。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您与法律顾问详细讨论这一情况,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