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想问一下我在同一家公司的下属分公司上班,而这家分公司在2017年期间没有活干我又被调到另一家分公司上班,干到十月份辞职,2018年二月份我又想回到原来的分公司上班,而经理确不要我,我想换其它公司上班,然而被告知要先在原来公司打离职报告才能入职,我多次打电话给原来经理他说不给打,现在我找不到工作,我该何去何从???
29天前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面临的情况是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无法立即找到新工作的困境。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解决方案。 寻求法律帮助。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联系新的雇主。如果能找到其他愿意接收您的职位的新雇主,可以直接联系他们,并要求他们为您提供一份书面的录用通知和正式的工作合同,以便您可以合法地离开当前的公司。 寻找临时工作。如果您暂时无法找到稳定的工作,可以考虑寻找一些临时性的工作机会,例如做兼职或者参加招聘会等。 重要的是要确保在做出任何决定之前,充分了解自己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和责任,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建议。同时,也可以通过政府机构提供的服务来获取相关的法律援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