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调动工作原单位不给开调令合法吗?
2025-07-01 04:4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因此,员工在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情况下直接离职,即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调动工作的问题,如果原单位不同意开具调动的调令,那么员工可以按照公司内部规定的程序申请调动,并且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例如,如果员工在原单位的工作年限较长,可以向原单位提出要求延长服务期;或者,在原单位表现良好,有良好的职业发展机会和晋升空间等情况下,也可以向原单位提出调换岗位或部门的要求。 总之,无论哪种情况,员工都应积极与原单位沟通,了解其拒绝出具调令的原因,并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因未按规定程序进行离职而引发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