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我在老板店里干了四年,两年一签合同,最后这两年合同的期限也到了,我也在一个月之前就把辞职的话说了,老板也没有吧合同当时给我,现在我辞职了她不给我发我的押金和工资了,这样的情况下我的工资还能要来吗?
2025-07-01 06:02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联系我们的法律咨询服务。根据您的描述,关于押金和工资的问题,建议您直接与您的老板进行沟通协商。通常,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雇主应向雇员支付一定的押金作为履行协议的保证。如果双方对押金的具体数额或退还条件有争议,可以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至于工资,如果您在离职前已与老板就薪资达成一致,并且按照约定支付了相应的费用(如社保、公积金等),那么您有权要求得到相应的工资。此外,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无故拖欠。因此,即使存在合同到期的情况,老板也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及时发放工资给员工。 为了确保权益不受损害,请务必保留好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资条、收据等。如果有任何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 [您的名字] [您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