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在公司从去年4月开始干,但公司到现在都没有买社保,也没有签劳动合同,工资为3600一月。但现在公司为了应付工招检查,需要她签订一份劳动合同,但合同上面写的入职日期是从今年1月到3月的试用期,4月转正,还叫她工资写1800,免得她缴税,但是签了还是不买社保,还是按当初的3600每月发工资,请问这个合同能签吗?她该怎么做?签了的合同被当场撕毁了,如果公司拼凑起来还有效吗?
2025-07-01 04:5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社会保险费,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你的朋友已经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公司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购买社保,那么这可能构成违约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你朋友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联系公司的相关部门或负责人,要求公司补足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如果公司拒绝补缴或者无法协商解决,你可以建议你的朋友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寻求帮助。 你也可以协助你的朋友准备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以证明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 最后,你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在任何情况下,你的朋友都应该确保自己有合法的证据支持自己的诉求,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同时,你也应该注意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和隐私,避免因个人行为导致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