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厂里上班两年半,节假日从未有三倍工资,上班也没有防暑降温费,夏季高温上班六个半小时都不能算一天工资(八小时工作制)怎样维权?
2024-11-30 06:03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并且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如果您的工作确实存在加班的情况,那么您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防暑降温措施等。如果您认为公司没有为您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您可以要求公司赔偿由此给您造成的损失。 最后,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也可以直接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