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如果没有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做活动私自拿中间的活动差价,共四千元,工资压20天的,现在还没发,工资一共加起来也是四千多,如果我直接走人了工资不要了,就当是补亏空,这样行吗?她如果报警怎么办
27天前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进行工作,并且存在私自获取中间活动差价的行为,这可能会导致劳动关系中的不当行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这种情况下可能构成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关于是否可以将剩余未发放的工资视为“补亏”,以及是否可以直接离职并要求赔偿的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双方的劳动合同条款和当地的法律规定。通常,劳动者有权要求雇主按照约定支付应得的工资,并且可以根据当地的规定申请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对于您提到的员工未经同意自行离开并声称要承担损失的情况,建议先与公司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实际案情来确定。如果您有更详细的问题或者需要专业的法律帮助,请咨询具有相关资格的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