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二十八号因为公司拖欠工资的问题,和老板争吵了起来,最终老板动手把我从会议室推出去了外面。明确说叫我结工资走人。第二天又说叫我自己写辞工。我不同意,我说我写辞工可以,但是公司要给我出证明去拿失业金,老板不同意出证明。所以我就不辞工。今天又又说叫我离开他的企业。现在又说我说话不算数。要用法律对付我。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16天前首先,您有权拒绝公司的要求,并且可以选择不离职。 其次,如果您认为自己遭受了人身伤害或威胁,请立即寻求医疗帮助,并向当地警方报案。 最后,您可以考虑与您的法律顾问进行沟通,以了解您的权利和可能的法律途径。在处理这类争议时,保持冷静并尽可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