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私营企业山外山菜馆任职主管,工作五个月了,工作上出现了小状况也随着人员的增加把我迟退了,而且迟退前一礼拜才签了何同,我想需要她的赔偿,可以吗?
2024-09-05 14:58在您提出的问题中,涉及到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员工被解雇或被迫离开公司的原因不包括“违反单位规章制度”,除非该制度是合法且明确规定的。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的离职是由公司决定的,并且没有违反任何法律规定或单位规章制度,那么您可能不需要赔偿。然而,具体的赔偿金额将取决于您与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的具体条款和当地法律法规。 如果您对赔偿的具体数额有疑问,请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咨询。他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为您提供更准确的建议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