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家外资企业工作了13年,现在合同到期了,可原在车间拆掉,公司要把我调到其他车间工作,这样的话,我拒绝签合同,能拿到经济补偿吗?哪位律师可以告诉我吗?非常感谢!
2025-10-06 11:00尊敬的客户。 您好!根据中国劳动法的规定,员工在合同期满后,如果提出离职并要求继续享受原有待遇,如工资福利等,一般情况下,雇主必须与之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但是,在您的情况下,您已经连续工作了13年,因此在合同到期时,您有权要求获得经济补偿。 然而,如果您拒绝签署新的劳动合同或不愿意接受新岗位的工作条件,则可能不会得到任何经济补偿。这是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只有当员工自愿续签合同或者愿意接受调整后的条件时,雇主才有义务支付经济补偿。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帮助,请及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 祝好, [您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