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我在银行工作,但是没签合同属于试用期,行里给订制了统一的工服,可是我要辞职了,行里收取600元的行服钱,工服新的没碰过我没拿到手,我不要,这个钱不想交,银行属不属于强制?
2025-10-06 10:04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在试用期内决定离职,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然而,如果您的行服是按照公司的标准定制,并且公司有权要求您支付一定的费用以补偿其成本或管理成本,则可能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遵循公正合理的流程。建议您与您的雇主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和相关的法律规定,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