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13年。因病休假,康复后回厂上班。用人单位协商辞退
2024-10-31 14:52您好,根据《劳动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如果您的病情已经治愈,但无法从事原岗位的工作,则用人单位有权与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在协商过程中,您可以提出具体的离职条件和要求,例如补偿金的数额、工作年限的计算方式等,并争取得到合理的待遇。同时,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便在后续的争议处理中提供有力的支持。 最后,无论是否同意解除劳动合同,您都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如果您对经济补偿金的金额有异议,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到您,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