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工作的地方拖欠了我的工资,有两个多月了,我在这里工作了快两年了,但是,并没有跟我跟我签署劳动合同,每次说签,都是一拖再拖,现在要工资,也不给,该怎么办?
2025-08-03 19:18尊敬的客户,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您的单位未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同时,如果您已经连续工作满一年,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对于不按时支付工资的问题,您可以先尝试与单位进行沟通和协商,了解延迟的原因,并提出解决办法。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请记住,在处理此类纠纷时,请确保所有证据完整,以便在必要时提供支持。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