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从事工厂电梯行业,是不是特种设备作业了,合同签了3年,试用期6个月 请问我从事工厂电梯行业,是不是特种设备作业了,合同签了3年,试用期6个月,现在已经过了试用期,考试没考上,不让我工作,工厂不赔钱,这样合法吗?
2025-02-11 02:4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在您的情况下,您从事的工厂电梯行业的活动属于特种设备作业。 关于试用期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当按照约定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并对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果劳动者未通过相关考试或未能达到要求,则可能会影响其被录用的可能性。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赔偿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双方的协议。 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违反任何规定,且已经完成了试用期并符合录用条件,那么工厂不应该拒绝雇佣您。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用人单位不得因员工参加职业资格考试或其他原因而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建议您与工厂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工会组织反映情况,获取帮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