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家私人鞋厂工作,做的是计件工资,今年开工时说好的是单价四毛,现在做了半年了老板要按照三毛五给我们计算,我现在要辞职老板要按照三毛五的单价给我计算上半年工资,还要扣我总工资的百分之三十。请问这样合法吗?
回答数:418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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