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下,我们单位上分的套棚户区改建房,当时我拿卖了,但是现在公司在查卖房的人,我自己也想收回来,我们两个签了个买卖合同,不知是否有法律效应,现在房子刚建好,还没有把房给买家,现在这种房子过不了户,什么户名都还是我自己的。我现在想拿回来有什么办法?
2024-10-05 17:01你好,根据法律规定,你有权要求收回你的房屋所有权。你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法。 与原买方协商。首先尝试通过直接对话或法律顾问向原买方解释你的立场,并提出重新谈判的可能性。 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上述方法无效,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起诉前,应收集足够的证据证明房屋的所有权属于你。 调解。如果你和原买方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寻求调解机构的帮助进行调解。 变更房产登记。如果原买方同意,你可以申请变更房产登记,将房屋的所有权从原来的买方转移到自己名下。 请注意,这些措施可能需要遵循当地的法律法规,并且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请务必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最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