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签了一份三年的工作合同后,刚开始口头协议3000底薪只有2700,课酬说每年增长的,后来说不做效,原本每天工作7.5个小时,前两个月每天加班,工作量达到十二个小时,不算加班费,加班时间用来寒暑假调休,说好半年买五险一金也没有买,合同上没有注明提成,课酬计算,和工作量,与加班怎么算,年五险一金都没有写,而且如果我在三年内违约,要赔偿一个月工资,这份合同有效吗,我该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呢
2024-12-02 14:00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合同中存在一些不明确之处。例如,关于课酬的增长是否属实以及是否有明确规定;关于是否需要购买五险一金;以及关于合同的有效性。 建议您先收集并整理上述所有疑点的相关证据,并尽可能地向对方提出疑问或要求更正。您可以尝试通过协商解决纠纷,或者选择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在处理此类纠纷时,请务必确保您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并保留所有的沟通记录和相关文件以备参考。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有其他问题,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