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法院判决我与前夫离婚,并判孩子归我扶养,男方当时不同意将孩子给我,我就申请执行局出面,可是要求我拿一万两千元,才同意把孩子给我,随后会将孩子的相关证件寄于我,执行局当时写了协议,双方都签了字,可是两年过去了,我还没收到孩子的证件,我该怎么办?
2025-03-28 05:48如果您已经向人民法院提交了申请并获得了执行令,且在规定时间内收到了相应的文件和通知,但仍未收到孩子的证件,您应该立即联系执行局或法院,询问为什么两年过去了还没有收到这些证件。您可以提出以下可能的原因。 通信延误。可能是由于邮件传输过程中发生了延误。 文件丢失。可能是文件被错误地发送到其他地址,或者已经被删除。 法院系统故障。如果执行局的系统出现了问题,可能会导致文件无法及时送达。 无论原因是什么,都应该尽快采取措施解决问题。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