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签劳动合同,现在说我不合适要辞退我,我可以要多少补偿
2024-10-01 01:54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需要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在本题中,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进行预告性通知,则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具体而言,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如果您的合同是在前年签订的,并且在去年已经过了半年以上,那么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至少6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请注意,这个计算方法是基于一般情况下的标准。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并保留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同时,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不符合劳动法规,也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