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原来的公司每天应出勤时间是8小时,实际出勤时间每天都有十几个小时,经常下班时间开会,但基本没有证据,有一些钉钉软件上的聊天记录能看出来很晚还在工作的,但也很少,请问能索要加班工资吗?
2024-09-30 23: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因此,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单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至于具体的加班时长和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建议您与原单位进行协商,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调解或者直接提起劳动仲裁。同时,注意保留好相关沟通记录和证据,以备后续维权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