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11月底发10月的工资,我11月16不做了,现在公司告知,我10月工资先不发。并且我们没有签劳动合同,社保也只有交到9月,请问这个怎么处理
2025-03-16 16:52首先,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作报酬。如果公司在未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未能按时支付工资,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合同或拖欠工资的行为。 其次,在未签订劳动合同且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下,公司的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导致员工权益受损。 最后,如果员工对公司的做法不满,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维权。 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该公司补发工资和补缴社会保险。 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 尝试通过协商解决,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地区的法律法规有所不同,建议在具体操作时参考当地的劳动法规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