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原本在浙西轧钢工作,每个月保底3600元,可是我已经提前给厂里写了一个月的离职书,可到发工资的时候厂里还要扣我1200元的保底工资。请问我有什么办法?
2025-03-16 17:14根据《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所以,你所在的单位应该按照你的月平均工资(即3600元)的三倍来计算经济补偿金。如果你认为自己受到不公正待遇,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并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