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一名老师,我下学期辞职,但是,我的单位说,我们发放学期奖金是下学期4月份,我下学期不来,就没有本学期的学期奖金,这样合法吗?谢谢
2025-03-29 11:24尊敬的用户, 您好!关于您所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劳动法》和相关法规,教师在正常工作时间外(如节假日)的工作时间和收入应当得到相应的补偿,即通常所说的“加班费”。然而,对于您的情况,如果学校或教育机构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学期奖金,那么这可能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 根据法律规定,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雇主应在员工完成工作任务后及时支付其应得的报酬。如果您认为自己符合上述条件,且学校未按时支付,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要求学校按合同规定支付您的学期奖金。同时,您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 [您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