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2016年11月18晚上20:00左右在昆山陆杨昆元鑫工作下班途中,骑电瓶车左转弯为了避让一辆汽车不慎摔跤导致左肩膀锁骨脱位,在昆山第一人民医院手术花费近2万元,由于公司没有给我们员工买任何保险,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请问我这个属于工伤吗?
2024-08-26 03:0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是,如果职工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等非工作原因受伤,并且不符合其他情形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的事故是发生在上下班途中的非工作原因造成的,因此无法被认定为工伤。建议您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要求赔偿相关损失。同时,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存在不合理之处,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