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欠我4000多的工资一直不给八月份给我写的欠条 十月到期,之前一直说没钱,但是他还请员工,谎称是他朋友,马上要到十月了,想请问怎么才能要回来
15天前您的情况属于劳动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您可以通过与对方协商、申请调解、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等方式解决此纠纷。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拖欠的工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