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劳动仲裁把原来公司告了,我离开前一个月零十天的工资没有给我,每周六天工作制,我要求付我周六加班费,我这样的问题受法律保护吗?我能拿到钱吗?
21天前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争议。根据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有权获得其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工作时长的加班费。在您离职后,如果您的公司未能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这些费用,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劳动仲裁机构申请解决。 关于是否能够得到赔偿的问题,具体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 是否存在加班的事实。首先需要证明您确实从事了额外的工作。 加班的时间和性质。确定加班的具体时间和性质(如加班的原因、持续时间等)。 适用的加班费标准。根据您的岗位和所在地区的相关法规,确定应支付的加班费比例。 公司是否有义务支付加班费。有些情况下,公司可能会因为经济困难等原因而拒绝支付加班费。 请注意,如果您已经通过劳动仲裁解决了与公司的劳动纠纷,但仍然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正待遇,可以考虑寻求其他途径,例如提起民事诉讼。 最后,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人士进行咨询,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应该采取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