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辞职需要提前三个月,合法吗?
22天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因此,如果您在工作中存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形,您可以依法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您的公司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辞退,您有权要求赔偿。请注意,具体的法律规定可能会根据地区和国家的不同而有所不同,请参考最新版本的劳动法规或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