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上班之前谈好的五千一个月,现在做了两个多月了,老板却说只给四千五,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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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工资标准和支付方式。如果双方就工资有明确的约定,并且按照约定支付了相应款项,则雇主不得随意更改合同条款。建议您与您的雇主协商解决此事,或者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收集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工作记录等,为维权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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