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68岁和对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半个月前在工作中左手无名指切掉一截关节,目前医药费都是对方付的,是一个小厂,需要先去工伤鉴定吗?
2026-01-09 08:48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3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如果您的父亲在工作中受伤,并且医药费用由雇主承担,那么他有权要求雇主为其提供医疗和康复服务。 至于是否需要进行工伤鉴定,这取决于您所在地区的法律法规以及具体情况。一般来说,在某些情况下(如严重伤害或职业病),可能会有专门的机构负责对伤残程度进行评估。建议您联系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相关专业的医疗机构了解具体要求和程序。 同时,如果您认为雇主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规,您可以考虑通过合法途径寻求解决,比如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等。 最后,请注意保护好自己的权益,合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