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温州一鞋企上班从2006年5月至2017年8月,11年只给我交了1年多的社保,平时超时加班,每个月只有1天休息,2017年8月份以本部门不忙为借口调我到其他我不愿去的部门逼我离职。我该如何维权。
2025-04-27 08:41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争议和劳动合同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享有获得合法报酬的权利,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您认为自己在工作期间受到不公平待遇,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与雇主协商。首先尝试通过与单位的人力资源部或直接与您所在部门的负责人进行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和要求,看是否能够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申请调解或仲裁。如果与单位未能就具体问题达成一致,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调解,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申请。这些机构会对案件进行调查并作出裁决。 提起诉讼。如果上述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选择通过法律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起诉前建议先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合同等,以便于法院审理时提供支持。 在维权过程中,请注意保留所有的相关文件和证据,以备后续使用。同时,考虑到时间因素,建议尽快采取行动,以免问题恶化影响个人生活和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