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 私营奶茶店一个月三天 节假日只补假一天不补钱,加班也正常加班费过年没有年终奖 ,过年假期只放大年三十和初一两天都没有三倍或两倍工资这违法嘛
2025-09-07 11:48尊敬的用户, 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劳动关系中的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满后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如果您的私营业主在试用期满后仍未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需要按法律规定支付您双倍工资。 关于节假日补假及加班工资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对于是否属于“法定休假日”的认定,一般是指国家规定的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以及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请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解决,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