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学生实习,因为实习期间一年不用回学校,所以按正式工找的工作,17年1 0月23日开始工作,公司是个体做淘宝的 ,工作到18年6月11日公司一直没有给签合同也没有投保险,保险是4个月后每月给了400元补助,6月11日那天因和老板发生争执就直接离职了,15号应该发5月份工资,但是老板说我因为擅自离职走了代表我自己不要工资了,还有说我给公司造成了损失,我想问下工资我可以讨回来吗?自动离职违法吗?还有我直接离职用不用承担什么责任?谢谢!
2025-09-02 20:50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你的情况中,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属于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其次,关于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问题,这取决于你的实际工作年限。如果你的工作年限不满1年的,那么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如果满1年不满10年的,需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如果满10年以上的,则需支付两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再次,关于自动离职是否违法的问题,一般情况下,自动离职并不违法。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自动离职导致了公司的损失,例如未完成任务或未能按时交货等,可能需要赔偿相关损失。 最后,关于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问题,通常情况下,自动离职不会构成刑事责任,但如果自动离职导致公司遭受重大损失,可能会被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你可以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剩余劳动报酬,并有权主张经济补偿。至于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应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建议你与公司协商解决,以争取合理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