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火锅店当暑期工,一共在那里工作了九天,每天都有上班下班打卡,所以一定有我的工作记录,今天向老板提出辞职,他说由于我昨天旷工一天,要扣我三天的工资,所以只能拿到六天的工资,这属于合法的吗?
2025-09-02 21:36在您的情况下,如果确实存在旷工的情况,您有权要求老板按照实际工作的天数支付工资。通常情况下,雇主不得以员工迟到或早退为由扣除其工资,除非员工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并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员工旷工可能会被罚款或者扣除相应的工资。 然而,在您的案例中,老板声称因您昨天旷工而决定扣掉您三天的工资,并且只支付剩余的六天工资。这种做法似乎并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建议您与老板进行沟通,明确解释您的情况和请求,看是否有可能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如果老板坚持不改变做法,您可以考虑寻求人力资源部门的帮助或者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人社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以便将来可能需要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