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高考完打暑假工的。打工期间因为工作时间的延长,很多人都走了。最后店里就剩下我一个还有一个女娃娃。但是那个女娃娃是大堂经理的娃娃,就很少干活,偷懒。我干了十多天坚持不下来了,就想走。还有一个原因是我要去面试的问题,就给老板说了。老板说我没有提前半个月跟他说,所以不给我工资。我应该怎么办?能不能拿工资?
2025-09-02 23:03首先,您有权根据劳动法要求得到您的应得报酬。在许多情况下,雇主有义务提前通知员工关于任何可能影响他们工作的决定,并且应当提供公平的机会让员工考虑是否接受这些变化。 如果您的老板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提前通知您,您可以要求他支付未支付的工资以及因延迟支付而产生的利息(通常称为“迟延支付赔偿金”)。此外,您也可以要求他为迟到支付的假期和加班费。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已经与公司进行了沟通并提出离职请求,而且老板拒绝给您任何补偿,那么您可能需要采取更进一步的行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这包括寻求法律帮助或向当地的人力资源部门投诉。 请记住,保持冷静并收集所有相关的文件和证据是非常重要的,以便在未来解决问题时能够支持您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