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护士,2017年底从病房调到病案室工作,医院人事科长让我签了同意书,但是近期打工资条才发现人事科长私自把我护龄给取消了,我也找他问了,他说我签同意书了,我也反问他我签的纸上面你没写取消我的护龄,我只知道你扣的是护理津贴,让我不能接受的是和我一样从病房出来调到其它科室的人家护龄也有津贴也有,人事科长给我的答复就是历史遗留问题,这是一个负责任的人该给我的回答吗?请问您律师,人事科长这样算是滥用职权吗?据我了解他上任以后有人之前没有津贴他上任了就有了,他这样我可以告他滥用职权罪吗?
2025-04-26 06:36首先,作为护士,您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获得合理的报酬、得到适当的培训和发展机会等。如果您的权益被侵犯,您可以考虑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于人事科长擅自取消护龄的问题,如果您认为这是不公正的行为,您可以向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并要求进行调查和处理。同时,您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合同、会议记录等,以证明您的权利受到侵害。 至于是否可以将此行为视为滥用职权,这需要具体分析。如果人事科长在没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随意更改员工的权利和待遇,可能构成滥用职权。但同样,也需要考虑到具体情况,比如是否有其他正当的理由和依据,以及这种行为是否影响到了您的利益和健康状况等方面。 最后,建议您先与相关人员沟通,寻求解决办法。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提起诉讼。但请注意,任何行为都应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避免采取过激措施导致不必要的纠纷和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