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以前的老板拖欠工资不给 后来有去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但是劳动局找不到人。建议我去申请劳动仲裁。可我只有人证跟银行转账流水号还有考勤表这样可以申诉吗?当时有签劳动合同。可是我的劳动合同被我丢了 请问只有这些证据可以立案嘛?
2024-10-04 13:54您好!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确实需要更多的细节才能给出准确的法律意见。不过,从您的描述来看,您似乎已经尝试过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与前雇主之间的纠纷,并且已经采取了必要的行动(如投诉到劳动监察大队)。在这一过程中,您提交的人证材料和银行转账流水号以及考勤表可能对证明您的工作时间和收入情况有所帮助。 然而,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劳动权益受到侵犯,特别是当您无法找到原来的老板时,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 直接向法院起诉。如果劳动争议涉及赔偿金或损害赔偿等较大金额的情况,或者涉及到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您经济条件有限,可以考虑向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寻求帮助,他们可能会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法律服务。 尝试与公司协商。虽然这是最后的手段,但有时候通过与公司的谈判达成解决方案也是一种有效的方式。 保存相关文件和记录。即使无法立即解决问题,保留所有的沟通记录和凭证(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短信、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对于未来可能的法律行动是很有帮助的。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操作应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及具体情况而定。希望您能够尽快得到满意的解决方案。如果有任何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