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收银员,试用期不到一个月,账上少了一千多块钱,找不到原因,公司让我补,如果我不补用工资抵,现在可以辞职么,公司可以告我么
28天前作为您的法律顾问,我会根据您提供的信息给出以下建议。 了解试用期间的权益。 试用期内,员工通常享有一定期限的观察期和补偿期。补偿期一般是指在试用期内因客观因素导致的收入减少,例如工作时间不足等。如果您的情况符合补偿期的要求,那么公司可能无法要求您赔偿损失。 是否需要补缴缺失金额。 如果公司的财务记录显示该笔资金确实丢失或被误认为是您的,且公司有明确的证据证明这一点,那么您可以不补缴这笔款项。但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公司没有明确的证据,如果您能提供合理解释并证明该笔资金并非您所有,也可能获得部分或全部的豁免。 离职考虑。 如果您决定离职,请务必注意与公司沟通清楚自己的意图,并确保没有任何未决事项。一般来说,在离职前应该提前告知公司,以便双方能够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关于公司起诉的可能性。 在某些情况下,如涉及欺诈、盗窃或其他违反劳动法的行为时,公司可能会对员工提起诉讼。然而,这取决于具体的情况以及当地的法律法规。因此,建议您与人力资源部门进行详细讨论,以确定是否存在此类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护自己。 最后,请记得在任何法律事务中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是非常重要的。希望以上建议能帮助到您,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