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弟弟在通讯处上班,正式职工!三十三岁未婚!由于常年酗酒,出现精神问题!砍伤我父亲,自己也拇指断了,现在精神科治疗!单位说开百分之八十工资,让我们申请补助!想问一下,单位这样做对吗!他们是不应该救助!我母亲患脑瘤,花光家中积蓄,治疗无效于2016年去世!父亲本身身体残疾,2015又查出口腔颊黏膜癌,两次手术,一次放疗,化疗四次!现在又被砍伤住院!外债累累,我弟弟谁来管!
2024-11-29 03:15您的情况非常复杂,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和指导。他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为您提供最准确的法律意见。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工伤赔偿。如果您的父亲是在工作中受伤,并且属于工伤范畴,那么单位应该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工伤赔偿金。这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等。 精神损害赔偿。如果您认为您的父亲是因为精神问题导致伤害,可能需要向单位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要求。 家庭困难。关于外债问题,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社会保障部门求助,或者通过其他途径获得帮助。同时,也可以寻求政府相关部门的帮助,比如提供经济援助或者减免相关税费等。 继承权问题。如果您的母亲已经过世,您的父亲作为唯一的法定继承人,可能会面临财产分割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与家人协商解决,或者聘请专业人士协助处理遗产分配事宜。 请记住,在处理这类复杂的法律事务时,务必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以获取最佳解决方案。希望您能够早日解决问题并得到妥善的照顾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