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说小产有15天产假,但是不带薪,然后我本身有5天的休息,这个怎么算?是抵在15天里面的,还是另算的?
2025-09-21 10:39首先,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第三条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如果公司在法律规定的基础上额外提供了一定天数的产假,那么这部分时间可以视为带薪假期。 然而,在实践中,很多公司并不完全遵守法律法规,可能会在产假中扣除部分工资或其他形式的补偿。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需要与公司进行沟通,并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产假期间的工资或补偿。 关于您的情况,如果您已经在公司工作了5天,那么这5天可以被视为休息日的一部分,而产假通常是指从员工开始怀孕到孩子出生这段时间内的法定休假。因此,这5天应该被计入产假天数内。 综上所述,您可以在产假期间享受至少5天的带薪假期,包括您的5天休息日和公司的额外产假。如果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向法律顾问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