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上个月进那个厂的,因为当时找工作急急忙忙,好多都没看清楚就填表了。工做了一个多星期觉得不合适,向厂里提出辞职,厂里就说必须满六个月才可以提交辞职申请。随后自己的心态 情绪都变得不好,旷过几天工。 上个星期又去辞职还是以同样的理由拒绝我。今天发工资了, 被扣了五百块钱。全部工资才一千一百多。请问我提出的辞职合理么?还有厂里罚我的五百块钱合理么?
2025-02-15 20:52首先,您在填写工作申请表时确实没有仔细阅读和理解相关条款,这可能导致了您的离职申请被拒。其次,您的态度可能对您的权益产生了不利影响。然而,关于是否可以要求赔偿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有权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福利待遇等情形下,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在实践中,如果劳动者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或者不遵守公司的规定,可能会导致其无法得到赔偿金。 因此,建议您先与厂方进行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尝试协商解决。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您在提出任何请求之前,详细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可能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