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东台某手机专营店买了一部华为nova手机,当时这部手机有个活动就是只要在10月25日到11月15期间买就可以免费领取碎屏保。我是11月13日买的,但是销售人员没有告诉我这个信息,导致我没有在活动期间领取。买好10天,手机屏碎了,我意外发现有这个信息,找销售人员,她回我不知道,让我自费,请问我在维权范围内吗
2024-07-09 18:51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在购买手机时,销售人员未告知您有关免费领取碎屏保的活动信息,导致您错过了领取时间。这可能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知情权受损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即有权获得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全面的信息。 您可以尝试以下几个步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1. 首先与手机专营店进行沟通,说明情况并要求他们履行活动承诺,提供碎屏保服务。 2. 如果沟通无果,您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寻求帮助。 3. 如果问题仍未解决,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或提起民事诉讼。 在维权过程中,保留好购买手机时的相关凭证和证据,如发票、活动宣传资料等,这将有助于证明您的权益。同时,了解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具体规定和程序,以便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