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4年9 月与江都某公司签订为期10 的劳动合同,上班后公司按劳同合同约定发放了约半年的工资,之后到如今就只发了三分之一不到;这期间我多次找过公司老板问过这个事情,也曾提议如果有什么大家可以重新协商,但老板一直也置之不理;到了今年,老板认为工作需要调整了我的工作岗位,但还是不谈之前工作合同的事情;公司一直以来都是在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所以我想与公司解除之前的劳动合同关系,并且要求公司补全本人因此造成的损失;我该如何进行操作?望速与答复为盼!谢谢
2025-06-10 10:49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解决这个问题。 首先,建议您收集并保存与公司之间的所有相关文件和通信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资条、会议纪要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证明您的主张。 其次,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请求对劳动合同纠纷进行调解或者裁决。在提交申请时,请确保您的诉求明确、具体,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 此外,如果您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结果不满意,还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程序寻求司法救济。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准备起诉材料、参加庭审等活动。 最后,提醒您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因情绪激动而做出不利于自己的行为。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