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辞职前用了15张调休条,那本来的一周一天的本休不给了合理吗?15天中至少有两天本休,现在那两天被剥夺了
2025-09-23 18:39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确实存在一些争议。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员工有权享受法定的工作时间(即每周40小时),并享有国家规定的年休假等权利。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公司未按照法律规定提供足够的时间和假期,可能构成对员工权益的侵害。 对于调休制度,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确保员工能够享受相应的休息时间,并且不得随意占用或剥夺员工的休息权利。因此,即使使用了调休条,也应当保证这些调休条不会影响到其他员工的权利。 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与公司进行沟通。首先尝试与公司直接沟通,了解其政策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提出自己的意见。 向相关部门投诉。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者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寻求帮助。 联系律师。如果上述方法无效,建议联系专业的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纠纷时,要遵循相关的法律程序和规定,避免因操作不当而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