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十三年,公司辞退了我,原因是单位要加班,我要求加工资,就被辞退了。我们之前有过劳动合同,是跟第三方公司签订的,打卡记录也是第三方的,公司现在不承认我是他们公司的员工,说我是劳务派遣公司员工。劳动仲裁上个星期申请,昨天调解过,没下裁决书。需要律师帮我代理,我没有社保和劳动合同。
2024-06-24 22:52根据您提供的情况,首先需要确认您与第三方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具体条款,特别是关于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资待遇以及合同期限等。如果合同中明确了您是为当前公司工作,并且您实际上也是在该公司工作,那么即使打卡记录和合同都是第三方的,您与当前公司之间可能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在劳动仲裁中,您可以提供证据证明您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如工作邮件、同事证言、工资支付记录等。即使没有社保和劳动合同,这些证据也有助于证明您的工作关系和被辞退的原因。 关于加班和工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应当支付加班工资。如果公司未支付加班工资,您可以在仲裁中提出要求补偿。 由于您已经申请了劳动仲裁并进行了调解,建议您继续跟进仲裁进程,并准备相关证据。如果需要律师代理,可以寻找专业的劳动法律师,他们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代理服务。在选择律师时,注意律师的专业背景和过往案例经验,以确保能够得到有效的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