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在事业单位干了五年的临时工,每月工资为一千一百元,没有任何保险,也没签过任何合同,我现在不想干了,有没有什么办法跟单位要点赔偿?因为我听说现在劳务是必须给上保险的
2024-07-28 07:58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应当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如果你认为自己在工作中受到了不公正对待,并且单位没有按照规定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费,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举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单位未按规定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 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如果投诉无效,你还可以通过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求助法律援助。如果你觉得自己无力承担上述费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由他们代为处理相关事宜。 希望以上信息对你有所帮助,祝你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