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做保安4年1个月,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请物业公司入住 在公司做保安4年1个月,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请物业公司入住,并安排上班,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公司叫我们保安签了保安人员意向表,并找我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只赔偿4.5➕1个月赔偿金,我不同意,请问能双倍赔偿吗
2024-11-09 19:19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应当载明保障劳动者安全和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因此,公司在与你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应明确提及这些事项。 其次,关于公司请物业公司入住并安排员工上班的问题,这属于公司的内部管理行为,不应影响到你的劳动合同权利。如果你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再次,关于赔偿事宜,如果公司要求按照5个月工资+1个月赔偿金的标准进行赔偿,你可以拒绝这个提议。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只有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劳动合同,且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可能需要支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 最后,建议你在接到公司的要求后,先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自己是否还有其他权利。如果有疑问,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同时,也可以考虑收集相关证据,以备将来维权之需。